第一节 税务稽查谋略的一般原则
原则,是人们依据事物发展的规律,制定的行为准则。我们观察和处理事物,不能随心所欲,凭感情办事,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。原则是反映客观事物要求的主观标准,它是否正确要由客观事物来检验。 税务稽查谋略是一种社会行为,必然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。税务稽查谋略的原则,应从税务稽查谋略的规律出发,继承传统的谋略思想和经验,结合时代的、现实的税务稽查客观情况而提出。一般地说,在税务稽查过程中,税务稽查人员施智用谋之时,通常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:
一、利益原则 利益原则,即无利不谋。利益是每一个人,每个社会集团,乃至阶级、阶层、国家追求的目标,它是人们行为活动的动力。 “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。”“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,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“。“利益是有远见的”。“这个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,是因为世界……是许许多利益的天下。“(见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》)利益是激励人们为改造客观世界而自觉活动的客观动因。 利益使人的需要得到满足,因此它强烈地牵动着人们的思想和感情,成为人们从事一切活动的动机和目的。人类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自身的利益追求,当然也包括纳税筹划、征税筹划(税务稽查)谋略活动在内。我们“没有永恒的敌人,没有永恒的朋友,只有永恒的利益”(美国前国防部长语)。说到底,人们的一切谋略活动,实质就是在谋求利益。但这里还有一个人民根本利益问题,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问题。 我们可以通过利益的实现过程,来认识利益与权谋的内在联系,从而自觉地在税务稽查谋略活动中坚持利益原则。利益的实现过程可分为如下阶段: (1)利益刺激和利益目标追求。 利益是历史活动的动力,它可以刺激人、激发人,使人萌发情欲冲动,形成利益关心和利益认识,继而产生 ::税务稽查谋略及应对.doc5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: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