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 法 学 《民法学》课程学习帮助 欢迎同学们选修《民法学》这门课程 滁州电大分校辅导教师:徐华 答疑电话:3023683 Czxuh@mail.cztvu.ah165.net
《民 法 学》导 学 课程概况: 一、课程性质及学分:中央统设课,共8学分。 二、课程体系: 本课程:分两个学期学完 第一学期:第一章至第十四章 第二学期:第十五章至第三十二章
第一编、总 论 本编涉及内容: 1、民法的概念 2、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3、民事法律关系 4、公民 5、法人 6、物 7、民事法律行为 8、代理 9、期限、时效
第一章、民法概述 重点: 1、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 2、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3、民法的渊源及适用范围
第一章的作业布置 1、概念的识记:〈民法学〉学习指导的第144页(1—8)题。 2、填空:如上第147页的(1—4)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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